6月18日早六点,一天才刚刚开始,城子河法院执行干警就已整装待发,由于被执行人多次拒绝申报财产、拒接电话并逃避执行,城子河法院执行局决定对此类行为的“老赖”给予强制措施。早六点二十分,城子河法院执行干警一行7人已全部在被执行人家楼下集结完毕,随着执行局负责人栾继鹏的一声“出发”,执行干警迅速上楼敲开了被执行人家门,向被执行人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后,被执行人并不愿配合法院工作,经多次交流无果后,将被执行人带回了城子河法院。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张某远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多次向申请人张某玉借款,除了已经偿还的借款外,还剩余149000元未予偿还。张某远于2018年6月28日向申请人张某玉出具借款协议书,协议书载明借款人张某远、担保人于某。借款到期后申请人张某玉多次向张某远索要,张某远都没有给付。由于张某远与于某二人是夫妻关系,因此张某玉对其夫妻俩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申请人张某玉无奈向城子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到达城子河法院后,执行干警向两位被执行人强调了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以及拒绝履行的法律后果,然而二人并没有一丝要履行义务的想法,由于考虑到其夫妻俩育有一子且尚未成年,决定只对其丈夫张某远进行拘留十五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