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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荣誉】城子河法院干警梁璐杨荣获“全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发布时间:2019-05-05 15:19:14



    日前,共青团鸡西市委下发了《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城子河法院干警梁璐杨荣获“全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梁璐杨,女,汉族,共青团员,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2018年9月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进入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任执行局书记员。该同志本着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做人的原则,努力工作,谦逊团结。

    在思想方面,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党的指导理论和思想,并且将理论与平日的实践相结合,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学习和生活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在工作方面,到执行局工作以来,她在内勤的岗位上一直勤勤恳恳,有不懂不会的问题会虚心请教同事们,外出执行过程中吃苦耐劳,从不抱怨,遇见难题勇往直前,努力克服,在政治上求先进,在工作中求用心。

    在组织方面,她积极为团支部工作出谋划策,协调组织团支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配合团支部书记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活动,进一步认识到了团组织的积极性和重要性。

    在生活方面,她崇尚质朴的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直的作风,平易近人、待人友好,用心与同事处好关系,对同事无论是工作中还是生活当中出现的问题都能够积极的帮助他人,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只要做就要尽力做好,这是她经常讲的一句话,无论自己在哪一个岗位,都要怀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来面对工作和生活,都要放出自己的光和热。

责任编辑:张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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