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这样的家庭,这笔救助款对我们全家来说真得很重要,一家人都在等着这笔钱,当初我真的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现在得到了法院的救助和社会的关心,我打心底感激你们!”邱某来城子河法院领取救助款时激动的说道。
城子河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司法救助 助力解决执行难
2018年3月原告邱某为被告单位打工,但被告单位始终拖欠原告邱某工资不予支付,原告邱某遂向城子河法院提起诉讼,城子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单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欠原告邱某的工资款。但被告单位迟迟不履行法院的判决,2019年1月原告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城子河法院对被告单位法人张某的名下财产进行多次查询,均没有存款、车辆、房屋等可供执行的财产,证实其公司正在面临破产,确实没有能力支付执行款。经申请人邱某所在社区证明:邱某家庭条件十分困难,本人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其妻子有严重的眼疾,无法正常维持生计,因此城子河法院经过详细筛查后决定对申请人邱某申请司法救助。
城子河法院对执行案件中确实存在困难的申请人建档立卡,经过详细的筛查后,告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报司法救助,最后认真的核准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将司法救助的人文关怀送到了老百姓心中,让贫困户申请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温暖。
上述案件只是城子河法院司法救助案例中的一例。近年来,城子河法院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结合当事人的家庭情况,最大限度地帮助申请执行人缓解经济压力,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积极主动为他们申请司法救助。
为配合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城子河法院将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推进司法救助举措,缓解特困案件当事人与案件执行不能之间的矛盾,以优质的司法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