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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法案例】微信通讯 助民事小额诉讼结案

  发布时间:2019-02-03 09:42:51



    近日,城子河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张某在春节前获得赔偿款。该起小额诉讼案件审判员运用微信通讯,采用电子送达、微信视频调解,使得当事人远程直观参与到调解当中,打消了被告对案件主要证据的疑虑,最终被告使用微信转款给原告,原告撤诉,案件妥善、快速审结。

    2019年1月8日,原告张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向城子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赵越在联系各方当事人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该案进行审理。审判员在了解案情后得知,2017年9月原、被告与保险公司已经就医药费和各项损失达成一致,被告和保险公司已向原告支付了第一次手术、医药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本次案件争议焦点在二次手术费用和各项经济损失的承担。由于被告在外地,短期内无法回鸡西,为使原告在春节前尽快获得赔偿,审判员赵越决定采用电子送达和微信通讯等方式做被告调解工作。经过双方协商,终于对赔偿事项和金额达成一致,但是被告提出,因自己无法回鸡西,对原告提供的住院费票据金额仍有疑虑。审判员赵越和书记员李振祺前往鸡西市人民医院调取原告第二次手术住院费用详单,现场通过微信视频、拍照等方式向被告进行确认,最终在审判员见证下,被告通过微信转账向原告支付医疗费用4000余元,原告同意撤回起诉。

    这起案件,原告从起诉到获得赔偿款共用16天,办案人员高效的审判工作获得了当事人认可和感谢。

责任编辑:张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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