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2018年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及条件,为加强评选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拟推荐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拟推荐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参评先进集体;
拟推荐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王百灵、赵越、隋巍巍、于洁参评先进个人;
拟推荐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孙桂萍参评办案标兵;
拟推荐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温春艳参评调解能手;
拟推荐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马莉娜、孙桂萍记个人三等功。
对上述拟推荐的人员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件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467-2437052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