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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雷霆:城子河法院开展理性认识执行难专题讲解活动

  发布时间:2018-10-29 14:42:26



座谈现场

    在执行实践中,很多申请执行人认为,只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执行案款就进了“保险箱”,就可以坐等执行法官将执行案款送上门,即使法院已经穷尽各种执行措施,仍无法将案款执行到位,这种情况下得很多当事人不能理解,认为是法院给群众开了白条。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误解是因为很多人不了解什么是执行难,什么是执行不能。为了能让更多的、更广泛的人民群众理性认识执行难,城子河法院以“鸡西雷霆”行动为契机,邀请社区、村委会、案件当事人及家属等群众来我院,向他们讲解“如何理性认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

    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二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对于第一类案件,法院主要解决被执行人规避或者抗拒执行、有关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以及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情形,这一类属于执行难案件。第二类案件,是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客观上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经过法院穷尽手段仍不能执行的案件。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面对执行不能的案件,法院即使穷尽一切执行措施,都无法实际执行到位,这些案件不是人民法院执行不力,消极执行、怠于执行,而是被执行人丧失清偿能力,这就是执行不能案件。

    来到法院的各界群众听取了执行法官的一番讲解,纷纷表示,通过这次专题活动,真正了解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界限,执行法官的讲解深入浅出,案例生动,很容易让老百姓接受,并表示回去后一定向更多的人宣传、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一位社区负责人说“通过这次活动我们懂得了应学会用法律维护权益,不做法盲,更好的理解与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

责任编辑:张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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