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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城子河法院首例网络拍卖成交

  发布时间:2018-11-28 16:27:16



买家验收挖掘机


买家签字确认

    2017年9月7日,城子河法院执行局立案受理林某某申请执行万某煤炭加工费一案,被执行人万某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经过调查,办案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万某有一台挖掘机,遂依法查封了该挖掘机。被执行人万某通过异议、复议等方法拖延执行,后均被城子河法院和鸡西中院予以驳回。

    为了能尽快处分查封财产,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城子河法院依法对查封的挖掘机进行评估、拍卖。2018年9月27日,通过阿里拍卖网站,经过30多次的网络竞拍,最后以339,095元的价格成功拍卖,溢价率达37.23%,成为城子河法院首例网络拍卖成交案例。

    2018年11月27日,拍卖竞得者马某在城子河法院执行局局长栾继鹏和执行干警的陪同下,到挖掘机的存放地点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充分查验。马某表示此次拍卖活动公正、公开、透明,对通过网络司法拍卖这种方式表示非常满意。另外,申请执行人林某某对司法竞拍的价格也很满意,称自己没想到可以拍这么高的价格,非常感谢执行局干警对此案件的付出。

    城子河法院运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成功的执结这起合同纠纷案件,在科技化、数字化的时代,城子河法院执行局将继续运用科技手段,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以基本解决执行难为重点,攻坚克难,全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张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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