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局执行案件分组具体任务落实的规定
关于执行局执行案件分组具体任务落实的规定
一、指挥中心
督办系统。上传、下达上级法院下发的文件和督办等内容,报送局领导、主管副院长审阅相关文件及活动要求并按照要求报送数据。(上述数据将由各案件承办人报送并统计后报送)具体由执行指挥中心金京伟负责。
案件管理系统的监控。对各案件承办人的案管系统随时进行检查,对未按照执行案件节点进行录入和实施的案件进行督促。具体由执行指挥中心金京伟负责。
网拍。由专人负责网络拍卖并对案件进行监督要求案件承办人按照评估、拍卖、变卖的程序及时间节点进行评估、拍卖、变卖。由专人负责录入。具体由执行指挥中心金京伟负责。
执行指挥会议平台、单兵平台和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对执行指挥会议平台进行维护确保接到会议通知后能够及时调试并保证正常使用。对各案件承办人携带单兵外出执行时进行监督并将单兵现场显示在指挥中心大屏上。具体由执行指挥中心金京伟负责。
对执行案件系统进行管理,对执行案件进行收案、结案的审批核查工作,对各案件承办人录入系统问题进行解答并及时处理。具体由执行指挥中心金京伟负责。
报表。对每月结案的数据进行汇总并报送院审管办。具体由执行指挥中心内勤许蕾负责。
对立案庭已送的案件进行核查并接收。具体由执行指挥中心周兵负责。
执行案件款的审批程序及系统操作。具体由执行指挥中心内勤许蕾负责。
对执行案件前期工作及案管系统的前期操作。具体由执行指挥中心周兵负责。
网络查控由指挥中心操作,由各案件承办人打印附卷,后续二次网查由案件承办人操作。具体由执行指挥中心周兵负责。
二、送达查控组
向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高令、失信决定书等等一并送达并录入执行系统(如遇:特殊情况将核实后录入系统)。所有案件将按照申请人提供的电话及地址邮寄送达、邮寄后视为送达。送达执行通知书退回的由案件承办人具体负责送达。具体由送达查控组杨松泉、王韬负责。
网络查控、传统调查的实施和录入系统,传统查控,查询房产、车辆、土地等必须在当日必须录入。发现财产立即控制。申请人提供明确财产的需在7日内核实,申请人未提供的需在10日内完成传统调查,30日内必须完成所有传统查询、控制。(以上传统调查材料必须当日录入系统)具体由送达查控组杨松泉、王韬负责。
三、裁决组
裁决小组由员额法官组成,执行案件的所有承办由员额法院负责,对执行案件实施程序进行全面负责监控,负责对实施小组及书记员进行督促。严格要求实施小组和书记员进行案件系统的录入和实施。
审核并签发执行措施的文书(罚款、拘留报送院长审批,失信、限高由主管领导审批)
如:查封、冻结、解冻、扣押等裁定文书的签发。
裁决组成员:栾继鹏、马莉娜、孙桂萍。
四、宣传组
对执行局的宣传进行收集资料并进行正面宣传和报道。完成研究室要求的内网上传任务。具体由负责。
五、书记员
单兵的使用和单兵视频的上传,对案件当事人做出询问笔录,并按照执行法官做出的决定实施具体行动。
如:按照员额法官的决定制作查封、扣押、冻结等文书并送达,按照员额法官的决定做出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并报送领导签批并实施。
结案时卷宗材料必须齐全,扫描上传至案管系统和归档系统。结案要有结案报告和结案审批表及文书上网审批表。严格按照中院下发的《鸡西法院执行实施案件卷宗目录》的要求装订卷宗。
本规定由主管院长、执行局长、执行副局长及执行指挥中心解释。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18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