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07-20 11:00:41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工作职责
城法执行职[2018001]号
第一条 执行本院生效的民商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及支付令案件和民事制裁决定书。
第二条 执行归本院管辖的,由仲裁机关做出的生效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
第三条 执行归本院管辖的,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第四条 执行上级法院指定受理的执行案件。
第五条 执行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执行案件。
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18年07月01日
责任编辑: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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