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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行动】城子河区法院亮剑出鞘 老赖在雷霆行动中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8-06-04 09:50:35


    6月2日,被执行人由某被城子河法院执行干警拘传到院,针对由某在执行期间规避执行的行为,城子河法院作 出了拘留决定。 


依法对被执行人作出拘留

    被执行人由某是黑龙江某煤业的企业法人,因企业改造费用欠下申请人刘某两百三十余万。当时双方签订了厂房及设备租赁生产经营协议,约定自生产之日起满两年内偿还欠款。但由于被执行人所在的企业原因,没有履行签订的合同,由某一直拖延不偿还欠款。故申请人刘某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经城子河法院调解,由某同意分两期给付。法律文书生效后,由某仍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偿还欠款义务。 

    2017年5月,刘某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多次不配合法院干警工作,拒不申报财产。城子河法院将此案纳入“雷霆行动”活动的重点,于6月2日将由某拘传来院后,将其规避执行的证据出示给由某,经询问,由某仍不能履行偿还义务,城子河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

责任编辑: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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