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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行动】城子河区法院争取人大支持,人大代表老赖被拘

  发布时间:2018-06-04 09:38:59


    5月31日下午,省法院召开”雷霆行动”誓师大会。鸡西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视频会议,对全市法院“雷霆行动”执行攻坚工作进行了再部署。根据市中院的工作部署,城子河法院按照工作预案,迅速行动,6月1日早6点,集合近20名执行干警,果断出击,打响了“雷霆行动”,按照预案,多路出击,对拒不履行的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打击。



院领导指挥“雷霆行动”

    上午8时,城子河区法院对一起合同纠纷案的失信被执行人张某某依法拘传到我院。经过询问,张某某自称是区人大代表,在张某某不能履行被执行义务的情况下,我院及时向区人大作了汇报,人大领导紧急召开了主任办公会进行了研究,批准了我院将对张某某采取拘留强制措施的请示,我院根据人大的批示,对张某某采取了拘留并送押至拘留所。

    被执行人张某是鸡西某机械制造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在我院有涉及合同纠纷案件共10余起,涉案标的高达上百万余元。自案件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生肖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6月1日雷霆行动的中,经我院执行干警查询核实,发现其被执行人张某有擅自处分查封财产的重大嫌疑,经查,被执行人张某在今年2至3月份有生产加工农机具,申报财产不实,不主动申报财产且又转移财产的可能,情节恶劣,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经过核实,被执行人张某是城子河区人大代表。根据人大代表法的规定,拘留人大代表需做出请示,我院副院长辛宝峰同志和执行局局长栾继鹏同志立即和院长作出汇报,经商定,作出拘留决定必须请示人大常委会,需要经过人大代表研究决定,我院领导对被执行人张某的行为恶劣作出书面请示报告,我院副院长和执行局局长代表院里立即去人大常委会,经查,人大常委会发现情况属实,暂停人大代表职务,批示同意拘留。

    经过一天的努力我院执行干警首战成功,在接下来的“雷霆行动”攻坚活动中,城子河区法院将继续突击查控,加大力度执行对涉民生、涉金融、涉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案件,对有一线执行可能的案件,穷尽执行措施,坚决打击拒执、惩戒失信,以雷霆万钧之势,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责任编辑: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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