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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荣誉】城子河区法院法警王明文荣获“全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发布时间:2018-05-11 11:20:09


 

王明文,男,2017年考入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法警,他于 2006年在鸡西市培英中学加入中国共青团,入团以后,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时刻提醒自己应该做什么,虽然那个时候只是一个普通的团员,但时刻以一个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在工作期间,他表现突出,协助院执行局完成各项执行任务工作,完成一次又一次的押解任务,他怀着对人民法院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怀着对司法警察职业的无限忠诚,以一颗赤诚之心,默默奉献,在司法警察这个岗位上书写着青春无悔,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倾注在法院事业上,为法院的审判工作散发出自己的光和热,在平凡普通的法警上闪烁着光芒。

今后他将继续坚守自己的岗位,脚踏实地,在政治上求先进,在学习上求优秀,在活动中求用心,在工作中求创新,认真努力地做好团组织交给的每件事,不辜负团组织和院领导对他的期望!他相信:勇于拼搏、吃苦耐劳将伴随他迎接未来新挑战!

责任编辑: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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