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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子河法院完善人民陪审制度 举办人民陪审员开放日

  发布时间:2017-07-02 13:21:52



庭审进行时—法官、人民陪审员“1+2”模式


人民陪审员旁听

    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 问题的规定》施行以来,城子河区人民法院认真执行上述《决定》和《规定》,将人民陪审员制度真正落实到刑事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城子河人民法院举办“陪审员开放日活动”。

   城子河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邀请三十名人民陪审员旁听,在该案立案之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了两位人民陪审员,开庭审理前10日,承办法官通知两位陪审员到法院阅卷,城子河法院为陪审员阅卷提供了专门的办公室,并提供工作餐。人民陪审员就该案的事实问题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在合议室内对该案进行了综合评议。 

    近年来,城子河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力度不断加强。2016年,2017年上半年陪审率都达到了100%。人民陪审员的充分参与,为城子河法院刑庭的审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力促进了刑事司法公正的实现。

责任编辑: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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