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是国家法定的休息日,可是城子河区法院执行干警并没有休息,他们奔走在找“老赖”的路上。
2014年姚某向朋友孔某借款1.5万元,约定9月份还清,并出具借据,可是到期后,姚某拒不偿还该笔借款。2014年11月份,孔某将姚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姚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借款1.5万元。可自从判决送达后,姚某就像在人间蒸发一样,手机换号,住所变更,谁都找不到了。城子河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查找线索得知姚某曾经在城山公寓住过,立即驱车前往,在城山公寓员工和总务科员工的配合下,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姚某的行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