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7日上午,城子河法院召开深化司法责任制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刘文辉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各庭科室负责人、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了会议。
会前,审管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黑龙江省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重新修改了《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向全体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印发。在座谈会上,审管办介绍了《实施细则》内容,对审判权力运行、审判监督管理、审判业绩考核、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审判责任的认定和追究、法官履职保障制定及修改依据进行了讲解。每名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分别发言,对《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的具体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交流了思想,对审判团队组建及职能、案件分配、案件折算、法官办案基数确定办法、法官及助理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及履职保障提出了40余处修改意见。
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通过讨论的带动,纷纷发表了对司法改革的理解、感受和期望,并表示,这次《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细则》的修改,确实下了功夫,触动到了每位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会按照院党组的要求,认真遵守、履行新的《实施细则》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刘文辉对这次座谈会进行了总结,并指出,这次座谈会,既是对我院司法责任制深入修改的征求意见会,也对司法改革政策、规定的一次培训会,通过讨论发言看出,各位法官和法官助理深入研究了我院《司法责任制实施细则》,对这次修改都有了深刻的理解。下一步将梳理大家提出的意见,再次深入修改,然后试行,希望大家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信心,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保证案件质量,高效完成办案任务,确保改革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