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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续三十四)

发布时间:2016-11-22 15:02:56


第三十五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

责任编辑: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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