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续三十二)
发布时间:2016-11-22 15:01:48
第三十三条 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确保其具有支持业务稳定、持续运行的性能,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责任编辑: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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