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司法公开 -> 举证须知

打官司既省钱又快的途径之一

---为打官司者支秒招

  发布时间:2013-08-09 10:06:55


    可以说没有人愿意打官司,起诉、应诉、答辩、开庭、判决,上诉,打完一审打二审,甚至打完二审打再审,一系列诉讼程序,繁琐冗长,哪个程序都有很严密的法律规定,耗时费力,还得依法交纳诉讼费用,真可谓劳民伤财啊,但有时还不得不打官司,纠纷发生了,没有其他办法解决呀,那么,怎样才能以最快的速度最省钱的方法保护自己的权利呢,刚修正的民诉法出台新招,其中之一就是适用司法确认程序,也就是,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另外依法不交纳诉讼费,那些开庭、判决及上诉等程序全省去了,你看这样是不是很方便很快又省钱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