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续三十五)
发布时间:2016-10-21 11:28:56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则
责任编辑: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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