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续三十三)
发布时间:2016-10-21 11:27:35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责任编辑:于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