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续十八)
发布时间:2016-10-21 11:19:24
第十九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责任编辑:于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