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续七)
发布时间:2016-10-21 11:12:23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责任编辑: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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