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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续二)

发布时间:2016-10-21 11:08:36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责任编辑: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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