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九)
发布时间:2016-09-08 14:19:54
第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损失,已经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获得赔偿、补偿的,对该部分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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