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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三)

发布时间:2016-09-08 14:08:43


第四条 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包括以下情形:

(一)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先予执行的;

(二)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先予执行的;

(三)其他违法情形。

责任编辑: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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