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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续五十)

发布时间:2016-06-17 14:37:43


五十一、将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修改为:“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责任编辑: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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