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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续十六)

发布时间:2016-03-10 14:04:14


第十七条 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交易的对象、场所或者时机等不符合交易习惯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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