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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续八)

发布时间:2016-03-10 13:59:54


第九条 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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