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法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续二十八

发布时间:2016-02-16 14:28:25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