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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续二十六

发布时间:2016-02-16 10:36:02


第二十七条 支付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客户在执行支付指令前可对收付款客户名称和账号、交易金额等交易信息进行确认,并在支付指令完成后及时将结果通知客户。 12因交易超时、无响应或者系统故障导致支付指令无法正常处理的,支付机构应当及时提示客户;因客户原因造成支付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支 付机构应当主动通知客户更改或者协助客户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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