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法速递

《非银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续十九

发布时间:2016-02-16 10:32:42


第二十条 支付机构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客户信息保护的规定,制定有效的客户信息保护措施和风险控制机制,履行客户信息保护责任。支付机构不得存储客户银行卡的 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验证码、密码等敏感信息,原则上不得存储银行卡有效期。因特殊业务需要,支付机构确需存储客户银行卡有效期的,应当取得客户和开户银 行的授权,以加密形式存储。支付机构应当以“最小化”原则采集、使用、存储和传输客户信息,并告知客户相关信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支付机构不得向其他机构 或个人提供客户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经客户本人逐项确认并授权的除外。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