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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续十四

发布时间:2016-02-16 10:30:01


第十五条 因交易取消(撤销)、退货、交易不成功或者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赎回等原因需划回资金的,相应款项应当划回原扣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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